股權代持協議書
事務所雙方股權代持:出名持股、盈餘分派、終止結算與仲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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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verview
契約介紹
本協議依事務所範本訂定,適用於委託代持人與受託出名人雙方確認代持公司資本額,由乙方代持並得作為負責人、盈餘依持股比例分派,並約定書面終止後俟會計年度結算再協商出場、保密、調解仲裁及台北地方法院管轄
適用情境
- 雙方股權代持/出名安排
- 隱名出資人與顯名股東
- 需調解仲裁條款之代持
- 會計年度終了結算出場